早上去看皮膚科,來了兩個白髮花花的婦人,比較年輕的扶著年長的那位,慢慢走了進來。年長的有駝背,很瘦弱,較年輕的走路也是緩慢,但感覺的出來身體相對硬朗些。

他們坐了下來,隔著衣物,年輕的為年長的手臂抓癢,也許皮膚病就是長在那吧,我暗自猜著。年輕的邊抓邊說:「妳都沒有肉(台語)......」我聽不清楚年長的回話,但這樣短短的話讓我有些動容。

我看不出他們的關係,也許是母女,也許是婆媳,也許是朋友,不論血緣關係的有無,他們之間必定有著很強的牽絆。我想起伴侶盟推動的法案,如果她們兩個是對方僅有的依靠,在沒有血緣關係下,一張伴侶證能夠保障她們的關係,在未來的日子能夠有個照應,多好。(手術、身後的事等等)

我又想起早上看到的文章,有人提議這「伴侶」二字應該改為「照顧關係人」等等,才不會讓大眾誤解,或被奇怪的教派做曲解。(「伴侶」不是以性關係做基礎!!)或許改了名稱對推動法案比較好,但我個人覺得這兩個字沒有太大的問題。我想改為「心靈伴侶」搞不好讓人更好理解,都說了是心靈,就不會有人再和性關係做連結了吧?
我很喜歡說,我有個心靈伴侶是Gay,大家聽了都會會心一笑,相異的性別與性向,脫離肉體的關係,一樣是彼此照顧,相知相惜,很簡單的關係,沒有必要複雜化啊。



補充: 晚上讀到別人分享的文章
「......這時我才明白過來,原來他使用partner,指的是『生活的夥伴』。在這個法國人的眼裡,就是指愛人、伴侶或是配偶的意思。」
Do you have a partner ? 你有夥伴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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